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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时讯

浙江建失信黑名单数据库江苏交通信用法下月实施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获悉,今年6月底前浙江将针对目前存在于各地各部门呈碎片化的失信黑名单,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向社会公开、让媒体曝光、供群众评议。

  近年来,“毒胶囊”、“死猪事件”、“过期面粉”等一系列严重失信事件,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严重损害浙江的形象。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将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力度,更好地发挥警示作用。

  据浙江省信用办主任徐幸介绍,到今年6月底前,浙江将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将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在各个领域的黑名单信息整合起来,实现全领域覆盖,形成完整的黑名单。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包括法人信用系统和自然人信用系统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其中,自然人信用系统覆盖了全省5620余万户籍和部分流动人口。

  对于划入到“黑名单”里面的企业和个人,将成为政府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并运用到各个领域,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从而使其他主体不敢失信、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为整个社会营造诚信氛围。

  江苏首部交通信用法—《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闯红灯、遮挡号牌、超速等这些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成为驾驶人的失信行为,今后报考公务员、向银行贷款等都可能因此受限。

  此次公布的《办法》从闯红灯、超速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到酒驾、伪造号牌、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几乎囊括了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

  据了解,交通失信记录并非伴随终身,《办法》规定,交通失信记录最长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系统将自动修复,期间交通失信行为人还可以通过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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